原平市教育局文件
原教字[2013]47号
原平市教育局
关于廉洁俭朴过好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的
通 知
各联校、市直学校、民办学校、幼儿园:
根据山西省教育厅《关于俭朴隆重庆祝第29个教师节的通知》和原平市市委、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党员干部“五不准”的要求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做好原平全市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用良好的作风安排好教师节活动
今年,9月10日是我国第29个教师节,市委、市政府转变作风,安排四大班子领导积极深入学校和广大教师当中,认真倾听教师的意见和建议,解决学校和教师具体的生活和工作困难,为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。教育系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求真务实,勤俭节约,组织筹划好教师节活动,力戒形式主义,反对铺张浪费,杜绝奢靡之风。要取消各种大型的会议和集会,坚决杜绝借教师节发放任何补助和聚会吃喝。要结合实际安排好走访慰问活动,帮助学校和教师解决具体的困难和问题,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,将尊师重教工作落到实处。对借机发放补助、大吃大喝的单位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,坚决予以查处。
二、要廉洁过好中秋、国庆两节
坚持发扬艰苦朴素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坚决克服请客送礼、奢侈浪费的不良习气,坚定执行中央提出的中秋、国庆节期间的“五不准”,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不准用公款办豪华、奢侈的节庆活动;不准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;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盒、礼品、有价证券(卡)和支付凭证;不准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;不准违规发放和变相发放津、补贴等,过一个风清气正、勤俭廉洁的中秋节、国庆节。
对于违反“五不准”的党员干部,要严肃查处,绝不姑息。要在今年中秋、国庆两节期间,狠刹请客送礼、奢侈浪费之风,创设良好的节日气氛。教育局纪检组、监察科要畅通信息渠道,接受教师、群众的举报,并做好调查核定,对以身试纪的单位和个人严处不怠,以儆效尤。
三、把廉洁俭朴过好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的要求贯彻好、落实好
各单位一把手必须带头履行职责,做好宣传教育,以高度的政治感、责任感、使命感,合理安排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活动,严格执行上级要求的党员干部“五不准”。要积极开展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学习、宣传、教育活动,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的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组织建设,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廉洁俭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要摒弃社会上的奢靡陋习,守住教育的青葱绿洲,以廉洁的风气、文明的风尚、清正的风貌,树立教育战线广大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,为全面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大振兴、大跨越、大发展营造风清气正、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。
原平市教育局
二〇一三年九月七日
报 :忻州市教育局
主送:机关各股室、各联校、市直学校、民办学校
抄送:市委秘书处、市人大秘书处、市政府秘书处、市政协秘书处、本局领导,留存 共印75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