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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的通知

2013年12月19日 18:37:56 访问量:433

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的通知

2013年12月09日 15:35:29 访问量:317

关于认真贯彻落实

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的

  

 

各科室、各联校、市直学校、民办学校:

自中央出台“八项规定”以来,我局从上到下掀起了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、提倡节俭、反对铺张浪费的热潮。1122121日中共原平市委秘书处、市纪检委又分别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》(原市秘发【201349号)、《关于转发<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>的通知》(原纪发【201321号),现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:

(一)认真学习,深刻领会

各科室、各学校要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和教师,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文件,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,高度认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的严肃性、紧迫性,切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严格要求自己,做到立场坚定、行动自觉,以良好的党风带作风促教风学风。

(二)细化措施、严格执行

要广泛征求干部教师对本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措施的意见建议,细化、完善执行“八项规定”的具体措施,从学校领导开始,从具体事情开始,认真贯彻“八项规定”,要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。领导干部带头抓,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,从大家意见集中的问题抓起,务求取得实效。

(三)强化督查、确保落实

教育局纪检组、监察科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建立健全工作作风评价机制,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,确保中央和省、市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。各学校也要组织专人,对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促和检查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行为及时预警,对违反规定的行为,及时问责处置,绝不姑息、绝不手软,切实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。

附:

1.《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》(原市秘发【201349号)

2.《关于转发<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>的通知》(原纪发【201321号)

 

 

原平市教育局

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

 

编辑:刘文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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