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4日是第6个“国家宪法日” ,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太平街学校以“国家宪法日”为契机,开展了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。
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法律效力,是其他法律的制定依据。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宪法日的确立,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决心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,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。
庄严的升旗仪式上,校长毕会峰给大家讲述了开展国家宪法日的意义,以及宪法的基本知识。作为一名中国公民,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。他号召大家都来学习宪法,坚定宪法自信,维护宪法权威。升旗仪式拉开了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的序幕。
在各班主任的指导下,“宪法晨读”诵声琅琅。学生们大声诵读宪法,感受宪法的庄严与肃穆。宪法声声入耳,句句入心。每一个铿锵有力的字眼,都代表着太平街学校学子学习宪法的决心。
各班的宪法主题班会各具特色,生动活泼,班会上同学们听得认真,讨论热烈,明确了维护宪法的意义。
有关宪法的知识竞赛,师生开展互动交流,成了主题鲜明、意义深刻的宪法学习课,遵守宪法、运用宪法的观念和意识深深植入每个学生心中。
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的开展,引导全校师生学宪法、知宪法、守宪法,让大家积极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